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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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店主答应退款退货 卖家应该假一赔十吗?

去年9月,沈女士在某网购平台上买了一个打蛋器。今年2月,这个打蛋器坏了。买之前,沈女士曾咨询卖家关于保修的问题,当时卖家承诺“保修五年,五年内有质量问题找他们换新机”。然而,沈女士多次联系卖家修理打蛋器,对方毫无音信。而且,这款打蛋器已经下架了。沈女士发现,打蛋器只有说明书,没有合格证、产品保修卡。

之后,沈女士拨打了飞利浦服务热线,找到了杭州的小家电特约维修站。“本来我想修修好就算了,没想到师傅告诉我,这个打蛋器是假的,不是飞利浦的,他们没办法维修。他还给我看了官网上同一款的外观,真的不一样。”沈女士说,她为了核实,又跑去朝晖路上的维修点,维修人员给出的答案是一样的。沈女士只好给该网购平台的客服打了电话。“2月底我打了一次,客服让我提供‘假货证明’,我去问维修店,他们说没办法给我出证明。3·15的时候,我又给客服打电话,客服说联系不到卖家,之后就没有消息了。”她说。

从沈女士提供的交易记录、聊天记录,以及飞利浦服务热线等多处核实后,记者联系了该网购平台的相关负责人,对方给出的答复是“我们是第三方平台,没有权利去判断这个卖家出售的是不是假货,所以希望消费者提供相关证明,证明产品是假货,这样我们就能和卖家联系,协商解决。如果联系不上,我们也会发站内信给卖家,在一定时间内不和我们取得联系,就关闭店铺,没收保证金,补偿消费者的损失。”

咨询了律师后,记者建议沈女士向该网购平台客服人员提供“打蛋器是假货”的初步举证。前两天,沈女士又给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打来电话:“客服已经跟我联系了,卖家也联系上了,对方答应退款退货。”然而,沈女士还有一个疑问——她这种情况可以假一赔十吗?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朦朦表示,假一赔十只适用于食品安全方面。《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卖方有“假一赔十”的告示,在有确凿证据证明产品为假货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假一赔十,没有告示,则按《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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